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印发,加快培育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印发,加快培育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行业动态管理员2024-06-30 4:03:524644A+A-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打造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人才队伍,强化人才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农业部编制了《农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农业部2017年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部

2017 年 1 月 9 日

中国新型职业农民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2年)》和《国家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2年)》,加快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增强人才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作用,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情况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人员。2012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启动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地方政府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创新机制,建立制度,完善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1.发展成果

新型职业农民正在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随着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实施,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正在快速成长。一批高素质青年农民正在成为专业化规模农户、家庭农民、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和农业企业骨干。一批返乡务工人员、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工商资本纷纷进入农业领域,“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业态催生了一批新型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正逐步成为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截至2015年底,全国新型职业农民数量达到1272万人,比2010年增长55%,农民职业化进程不断加快。

中国特色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基本建立。适应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要求,通过创新探索和试点示范,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支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专业技能、专业服务“三型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个衔接”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框架基本建立,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规范化、体系化奠定了基础。

“一主多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各地加强工作协同,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了党委政府牵头、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紧密配合、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格局。发挥农业推广学校、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在培训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农业园区、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建立培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支持农技推广机构开展对接跟踪服务。初步形成了以各类公益性农业培训机构为主体、多种资源和市场主体共同参与的“一主多能”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2. 挑战

从外部环境看,城乡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农业新老矛盾交织,生产成本不断上升,部分农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农民持续增收压力较大,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农业的内在动力普遍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面临基础薄弱、人员不稳定等问题。农民要成为体面的职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内部条件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实效性亟待提升,高水平师资队伍缺乏,培训创业孵化基地、信息技术等基础条件薄弱,社会资源广泛参与的机制不活跃,总体培育精准化程度不高,不符合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的需要。

3. 战略需求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根本途径。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就业,农业劳动力数量大幅减少,“兼职、老龄化、低学历”现象十分普遍。很多地方农业劳动力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文化程度以小学及以下为主。“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的问题已经成为现实问题。亟待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吸引大批年轻人种地,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人才队伍,确保农业后继有人。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发展现代农业关键在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中国农业的未来。“十三五”期间,农业现代化必须取得重大进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走产量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道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迫切需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好、生产技能强、管理水平高的新型职业农民。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城乡发展融合的重要保障。长期以来,我国劳动力、资金、土地等要素资​​源从农村向城市流动,导致工农、城乡发展不平衡,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推动城乡发展融合,根本上是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亟待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促进农民从身份向职业转变,逐步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 吸引一批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到农村创新创业,带动资金、技术、管理等要素向农村流动,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增强乡村发展活力,繁荣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距。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困难、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关键难点在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农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是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当前,农民增收渠道不多,能力比较弱,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亟待培育一支创新创业能力强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动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贫困农民增收致富,确保农村不落后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强农作为重大战略,以扶农、扶持、富农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种田、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完善培育体系,强化培育制度,提升培育能力。通过培训提高一批人,吸引发展一批人,培养储备一批人,加快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业务、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和保障。

2. 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具有公益性、基础性、社会性,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制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培育条件,形成良好氛围。

坚持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突出问题导向,满足农民需求,调动农民参与种植的积极性;建立各类主体参与种植的有效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增强种植活力,规范种植行为,提高种植质量。

坚持产业带动。把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作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提高质量、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着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动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做大做强。

坚持精准培训。围绕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科学选择培训对象,分行业、分类型、分层次、分模块实施教育培训,强化规范管理、政策支持和跟踪服务,把职业农民培养成现代农业建设的生力军。

(三)发展目标

到2022年,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总量达到2000万人以上,农民职业化水平明显提高;新型职业农民整体文化素质、技能水平、经营能力明显提高;农业职业培训普遍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基本实现轮训一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覆盖所有农业县市,培育体系健全完善、培育机制灵活有效、培育能力满足需求。以公益性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各类资源和市场主体有序参与的“一主多”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全面建立。

“十三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主要指标

指数

2015

2022

年平均增长率

指示器属性

新型职业农民数量

12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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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万

预期

高中及以上学历占比

30%

≥35%

1个百分点

预期

受训现代青年农民人数

13,000

≥63,000

≥10,000

约束

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人数

67,000

167,000

≥20,000

约束

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培训场次

示范培训

≥50,000

约束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场次

示范培训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基本接受一次培训

≥60万

预期

在线教育培训进展

试点实施

完善在线教育平台,提供不低于培训总课时数30%的在线培训课程,提供线上跟踪服务

≥ 6%

预期

三、主要任务

一、精准选准目标,分类施策,提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针对性

选取重点培育对象。以县为重点,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重大农业项目实施等情况,深入调查、选取培育对象,建立培育对象库。优先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村改革试验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选取培育对象,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平台人员纳入培育对象。 从类型上看,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服务主体发展情况,选择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企业骨干和返乡创业的农业企业家作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进行培育,选择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就业的农业工人(农业从业人员)作为职业技能型职业农民进行培育,选择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经营服务的骨干人员作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进行培育。从行业上看,根据农业产业发展需要,重点选择粮食和主要农产品适度规模生产、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及农机、植保、兽医、质量安全、农村信息等服务业从业人员。 选择已登记为产业扶贫对象的贫困户作为职业农民培养对象。从渠道上看,选择有一定产业基础的农民作为培养对象;选择农民工、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创业科技人员作为吸引发展对象;选择接受中专、高职教育的农民、农业专业学生作为培养后备力量。

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印发,加快培育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围绕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管理能力,科学确定相应的培训内容。综合素质方面,重点设置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科学发展等内容;生产技能方面,重点设置新知识、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设备应用、市场化、信息化、标准化和质量安全等内容;管理能力方面,重点设置创新创业、品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与担保等内容。农民职业教育方面,推进农业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设置职业素养、创业实践、产业融合等内容,提高教育培训的系统性、科学性,满足培养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的需要。

分类分层开展培训。分类型、分行业、分层次制定培训标准,设置培训模块和培训课程,组织教学班子,合理配备师资队伍,开展精细化培训。部、省、市、县分工协作。部、省重点培训经营管理、创业能力和师资培训,市、县重点培训技术技能;部重点培训农民企业家、国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负责人,省级重点培训青年农民、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负责人。市、县两级根据本地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统筹培训新型农业企业负责人、农民、农业工作者和社会服务人员。

二、创新机制,多措并举,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效

创新培育机制。完善“一主多位”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统筹利用农业推广学校、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各类公益性培训资源,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新型创业模式已被接受,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参与培育工作,推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发挥农业职业教育集团作用,支持地方整合资源办学农民学院,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渠道。 鼓励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实习实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引导农民合作组织建立农民田间学校,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就近学习、教学观摩、实习实践和创业孵化场所。

探索培育模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培训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采取“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育模式,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为两条主线。在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参观考察、生产实习。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大力推行农民田间学校,探索菜单式学习、在职培训、创业孵化等多种培育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新型职业农民走出去,开展跨区域、国际交流。

运用信息技术。建设新型职业农民信息服务云平台,对接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农业专家、农技推广服务等线上资源,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农民提供灵活便捷、智能高效的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网服务和全程跟踪指导,提高种植效果。

(三)规范认定、科学管理,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标准化建设

规范认定管理。原则上由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制定认定管理办法,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认定为主,以职业素质、教育培训、知识技能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生产经营效益为参考因素,明确认定条件和标准,开展认定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设立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进行分级认定。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限制农民参加认定。鼓励具有专业技能和专业服务能力的职业农民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

规范培育管理。在各级农业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托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专门组织和管理机构,搭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础平台,做好需求调研、培育对象选定、培育规划与方案编制、认证管理事务、数据库信息维护与培训标准、师资库建设、教材开发、绩效考核等基础工作,对接多方资源和市场主体,对接跟踪服务和政策支持,提高培育工作专业化、标准化水平。

规范信息管理。完善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信息档案和数据库,及时录入基础信息、教育培训、产业发展、政策支持等信息,并根据年度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提高新型职业农民信息采集、申请审核、过程监控、在线考核等信息管理服务水平。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型职业农民登记制度,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到当地农业部门登记,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动态管理机制。

4.提供跟踪服务和针对性支持,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发展能力

加强跟踪指导服务。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项目,组织培训机构、实训基地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对象开展一个生产周期的跟踪指导;推动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等公益性机构将对新型职业农民的针对性服务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建立长效跟踪服务机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服务组织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市场化服务。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享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要梳理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确保落到新型职业农民头上。鼓励新型职业农民牵头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土地流转、产业扶持、财政补贴、金融保险、社会保障、人才奖励激励等政策措施,促进新型职业农民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合发展、融合发展。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享受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创新创业,享受便利市场准入、金融服务、金融扶持、土地用电、创业技能培训等鼓励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支持新型职业农民与城镇社保政策对接。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解决新型职业农民长远发展的后顾之忧。

鼓励交流合作。总结各地新型职业农民自发组建合作组织、开展交流合作的经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在产业发展、生产服务、营销推广等方面开展联合合作,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协会、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助力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职业农民共同发展。鼓励和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会、创新创业项目路演、技术技能大赛等。

(v)巩固基金会,改善条件并增强支持新专业农民种植的能力

加强教师选择和管理系统的建设,建立一个新的专业农民培训教师数据库,并专注于教师在职业道德,业务管理,企业家精神指导,品牌建设,质量和安全性,营销和电子商务的培训中,以培训教师的培训机构。其他活动,指导全职和兼职教师有意识地更新他们的知识,促进杰出的教师和优质课程,并不断提高教育和培训能力。

改善培养的基本条件。信息构建以及改善职业教育和培养管理能力;

优化教学资源。一般教学资源以及本地和特征的教学资源。

iv

1.新的专业农民培训项目

中央和地方政府将支持新的专业农民培训项目的实施,在整个省,城市和县进行示威,并逐渐覆盖所有农业县和城市,在13个五年计划期间,我们将专注于实施新的农业商业培训计划的培训计划,并将 - 结构和高质量的新专业农民团队。

针对新农业业务实体的领导者的培训计划针对专业的大型家庭,家庭农民运营商,农民合作社的领导者,领先的农业企业的负责人和农业社会服务组织的负责人,并努力每五年培训他们一次,并努力培训他们的全面质量和专业人士,以提高领导者的范围。充分发挥新的专业农民作为领导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力量的作用。

现代的年轻农民培训计划针对返回家乡的移民工人,开始企业,大学毕业生,退休士兵和农村农业年轻人,他们接受了中等教育或以上,并且年龄在18至45岁之间。 ES并提高其创业能力。

农村实践人才领导者的培训计划主要针对农村两个委员会,工业发展领导者,贫困地区的大学生乡村官员等,并依靠高级模特村庄来实现现代农业和新的农村发展,根据“乡村官员和教学的能力”,曾经是教学的培训,并培养了教学的能力。例如,以身作则将不断改进。

2.新的专业农民教育改进项目

支持农业职业学院,以针对新的专业农民,针对专业的大型家庭,家庭农民运营商,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基础干部,农业企业家,农业企业家返回乡村,农村信息官员和农业社会服务人员的迁移和范围农民的二级和更高的职业教育,专注于培养新的农业业务领导者和农业社会服务人员,具有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商业能力,示范和领导角色,并有效地将培训培训的培训培训和培训培训培训,从而有效地将培训培训培养为“培训”,从而使“培训”的培训及其“建立良好的培训”。选择的选择和多路的发展。

3.培养新专业农民的信息建设项目

为了提高培养新的专业农民的信息服务能力,并专注于改善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条件,我们将建立一个国家,省级和县级的信息化平台,用于培养新的专业农民,提供在线学习,管理评估评估和互联网信息的构建中心,以提供在线信息和国家信息的构建中。省级信息化平台着重于各省资源生产基础,资源传播中心和在线学习中心的建设;

V.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改善了由党委员会和政府领导的工作机制,农业部门将领导者和相关部门(例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并紧密地组建了一个联合力量,以将新的专业农民培养在各个层面上。负责人,制定路线图,确定时间表并确保在各个层面上实施。

2.增加支持

确立优先考虑人才投资的概念,并改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将继续通过特殊补贴来培养新的专业农民,并且还应提高投资,并提高标准并实施差异化的补贴,以建立一半的公共福利培训系统,以促进农民的职业范围,促进 of of of of soc of of 和其他方法。努力寻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其他部门的支持,包括建设信息条件,以在基本建设计划中培养新的专业农民,改善教育和培训条件,并增强教育和培训能力。全面地使用政策工具,例如项目,信用,保险和税收,以指导各种社会力量来参与新的专业农民的种植。

3.加强监督和评估

所有地区都应在省长责任制度中培养新的专业农民的农业现代化和粮食安全责任系统,以及“蔬菜篮子”的市长责任系统,建立工作监督系统,并加强机密指导,以培养绩效的绩效指数,以建立新专业农民的培训,以建立企业的企业,以建立企业的企业,并建立了社会的企业,并建立了社会培训的代理。重要的评估指标,并使用信息技术进行满意度评估。

(iv)营造一个良好的气氛

我们将增加新职业农民的奖励,激励措施和典型的宣传,继续进行选择和资金活动,例如“中国十大农民”,“ -New ”,“国家农村青年企业家领导者”,“农村实践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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